「三分钟看完谷阿莫的结局」
2020-05-28
「三分钟看完谷阿莫的结局」
网路红人谷阿莫以幽默方式讲解电影爆红,但也因浓缩电影内容、重製影片,遭片商「又水整合」以及影音串流平台KKTV控告涉嫌违反《着作权法》,由台北地检署侦办中。谷阿莫昨声明清白,强调不放弃二次创作权。律师林智群25日在脸书指,法院审理着作权案件时,会着重其使用目的属商业或非营利性质,以及着作性质为何,后续如何发展,他以3分钟简短分析。
▼谷阿莫遭片商控告涉嫌违反《着作权法》。(图/翻摄谷阿莫脸书)

律师林智群:《三分钟看完谷阿莫的结局》
几年前第一次听到谷阿莫这个名字,
一方面觉得有趣,一方面也有疑问,
就是整个影片100%都是电影画面,这样可以吗?
着作权法是有合理使用规定没错,
不算侵害着作权,
但是是否为合理使用,
法院审理时还是要看下面几个点的,
1.使用目的,到底是商业用途还是非营利性?
2.着作的性质
3.使用数量在整个新的成品中佔的比例?
4.利用结果对于原着作市场的影响?
我们看一下谷阿莫的水管网站,
他的改编系列(大部分是电影)已经编到497号了,
如果说一两次是小打小闹,纯属娱乐,
搞到将近五百次,这看起来就不太对劲了!
▼谷阿莫频道改编系列已到497号。(图/翻摄谷阿莫的YouTube)

特别是订阅人数已经98万5千多人,
如果说人潮就是钱潮,
谷阿莫影片可是钱景看好阿!
虽然我不清楚谷阿莫背后的公司是如何赚钱,
但是从一般电影如果不赚钱,通常不会拍续集来看,
谷阿莫系列都拍到497集了,你说他有没有赚到钱呢?
那在法院要主张你这个并非营利性,是有困难的~
▲谷阿莫曾获第2届WebTVAsia「年度最佳频道奖」。(图/Webtvasia Taiwan提供)
另外你去看谷阿莫的影片,
谷阿莫的部分顶多就是有创意的旁白,
那这样的成品就会被认定为使用比例过高(100%还不高吗?)
谷阿莫当然是说他只撷取电影的1%,
可是这种说法,是模糊焦点的说法,
你是只撷取电影画面的1%,
但是在你的成品里,可是100%都是该电影的画面呢!
再者谷阿莫的作品基本上都是暴雷,
那有没有影响原创作电影的市场价值呢?
我认为片商很难证明这一点,
不过光是前面两个点,就足以让谷阿莫吃不完兜着走了!
结语:
我不评论故事背后的含意或谷阿莫改作的用意,
因为那些东西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,
有空还是要自己去问谷阿莫怎幺一回事喔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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